左都水丞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为左都水长副贰,掌水利事务。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为左都水长副贰,掌水利事务。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
官名。掌苑囿之官,汉朝在河西等郡设苑养马,其官有牧师、苑令、苑丞等官,掌养马。《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二》皆写作菀令。苑、菀通用。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职官。雍正十二年(1734),设井田科,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及官房、官地之岁租,隶户部福建司。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故名。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员,由尚书酌派。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掌每岁冬挂毡帘,夏挂竹帘,春秋更换雨搭之事。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官署名。即太府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太府寺为外府寺,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名。金朝始置,为世袭军职。金太祖时于都统下置,统领猛安、谋克。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废罢。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建立后,于中枢及各路置万户府,以统兵多少分上、中
即“座位榜”。
官名。太常寺太医署官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五员,唐朝置四员,从八品下。与医师、医正轮流以一人值班疗疾。官名。唐太医署令所属有医监四人,与太医署丞同为从八品下,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医疗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