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鲁
满语的蒙语借词,意为“勇敢”、“勇士”。清朝立有战功的武职官员往往赐此称为“勇号”。赐号有两类,一类仅称巴图鲁,另一类于巴图鲁之上再冠以他字美称。清初,赐此称者俱系满、蒙官员,故上冠清字,称“清字勇号”。如搏奇巴图鲁、乌能伊巴图鲁、达桑巴图鲁等。后来也赐于汉族武官,上冠汉字,称“汉字勇号”,如奋勇巴图鲁、刚勇巴图鲁、诚勇巴图鲁等。
满语的蒙语借词,意为“勇敢”、“勇士”。清朝立有战功的武职官员往往赐此称为“勇号”。赐号有两类,一类仅称巴图鲁,另一类于巴图鲁之上再冠以他字美称。清初,赐此称者俱系满、蒙官员,故上冠清字,称“清字勇号”。如搏奇巴图鲁、乌能伊巴图鲁、达桑巴图鲁等。后来也赐于汉族武官,上冠汉字,称“汉字勇号”,如奋勇巴图鲁、刚勇巴图鲁、诚勇巴图鲁等。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官署名。元太宗元年(1229),以牙老瓦赤掌撒麻耳干、不花刺、拔汗那、斡端、可失哈耳等城邑和农耕地区行政财赋,宪宗时定界东起畏兀儿地,西至阿母河,置行政长官。《元史》称为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以八品警官充任,后改称副区长。参见“区官”。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清除墙屋害虫。《周礼·秋官》: “赤发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之,以灰酒毒之,凡隙屋,除其狸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大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洪范·五行传》说:“时曹共政教。”为主时节之吏。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燕。见“六爵”。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后改为观察判官。参见“判官”。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