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燮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官名。详见“中黄令”。
见“宣抚处置使”。
爵位、封邑的代称。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御史提出的弹劾事件,都须经过台的长官署名。凡属大事,由长官另用方幅上奏,小事则只在御史的疏末署名押奏。知弹侍御史即为协助管理此项事务者。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八行即八种品行。《宋史·选举志三》说:“崇宁五年(公元1116年)初立八行科。所谓八行者,即孝、悌、睦、婣、任、恤、忠、和”。八行又分为三等,孝、悌、忠、和为上等,睦、婣为
官名。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职掌同吏目。顺治元年(1644)设,定十人,皆汉员。十八年省。康熙九年(1670)复故,三十一年又省。
东宫属官。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流外。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次官,视从八品。
官名。元朝置。秩正五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