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院院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平政院的长官。见“平政院”。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平政院的长官。见“平政院”。
官名。明置,此官除总理粮储外,还常兼提督军务,兼巡抚。实为地方军政长官,总理军民之政。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仓督。隶司农寺导官署。掌供宫廷用粮。
军中佐官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与护国军政府时两广都司令部置,为副官处的长官。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亦置。均掌总务、警卫等事项。
官制用语。又称试秩。即试某阶官。宋朝初年,初授幕职官则试秘书省校书郎; 再任至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 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评事。亦有解褐即授试大理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仆射。官名。见“左匡政”。
爵名。又称“嗣大夫”,“守嗣大夫”。春秋时期继承父辈爵位的大夫。《左传·昭公二十年》:“承嗣大夫,强易其贿。”
官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始置不详。主宫内储供、监膳事。五代后梁仍置。宋朝属东班诸司使,无职掌,仅为转迁之阶。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位提点下,从五品,掌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膳食。官名。唐始置,以宦官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宣课提举司。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四月,设江南诸路宣课提举司,掌征收各地课税。十七年六月,因各司设官冗滥,扰乱地方而罢,仅于大都、上都置司。
官名。《宋书·乐一》:“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