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署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隶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掌人匠营造之事。主官有卿二人,下设少卿、丞等官。领金玉珠翠。大都织染、大都杂造三提举司及富昌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司次官,佐司射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官名。隋置于诸王府。按南北朝时公府有城局参军,主盗贼事,隋代王府城局参军所掌似应相同。唐武德中废。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见“登闻检院”。
官名。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从九品下,并用宦者。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掖庭局沿置,四人,从九品下,掌监杂作,典工役。
官名统称。即知贡举、权知贡举、同知贡举。俗称主司。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礼部侍郎缺人,始以别官权知贡举,掌礼部贡举之事。宋朝每礼部试,必于侍从近臣、两省和台谏官中,临时选差知贡举一员或权知贡
宋朝官名简称。知令即知县令,知录即知司录、知录事参军。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名。即殿中将军,隋朝因避讳改。左、右卫各置十五员,正八品上,参列军府,出使劳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