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见”。《周礼·秋官·大行人》:“时会,以发四方之禁。”郑玄注:“时会即时见也,无常期。”参见“时见”。
官名。见“司刑寺”。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海事部,见该条。
唐代由府州荐举士人应礼部考试的制度。唐制,凡不属官学生徒的士人,如欲应礼部的考试,须先带着身份、履历证书,到县报名,经县考试合格,升于州,州再加以考试,称为“解试”。解试合格后,即取得了参加礼部举行的
居民编制单位。唐制在里之下以四家为邻,三家为保。邻与保不设长,与秦代的什伍组织不同。而且唐代治安监督之任,在农村寄诸村正,在城中寄诸坊正,故邻里纯为编户计数上的名称,邻与保之别亦仅数量上有奇偶之差,以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礼部尚书之别称。
官名合称。即隋炀帝大业(605—617)初所置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 每使者皆置署。
即“三司都磨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