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即渠帅,少数民族的首领。《后汉书·南蛮传》:“各渠帅曰精夫……今长沙武陵蛮是也。”
① 官制用语。即递补、委任官职。《汉书·儒林传》: “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后代沿用。制度或有不同。②即“补服”,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乘曹者称乘曹御史,掌护驾。
参见“昭玄”。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诸佛教。其官有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也置功曹、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明朝于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灵台、皇陵、孝陵、长陵、等处分置。为各衙门最高宦官。以司礼监掌印太监品秩最尊。宦官职名。明置,为宦官机构的主管太监,如二十四衙门、各内库等均设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审官西院副长官。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定额六员,俱满缺,掌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徒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