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州市政厅

广州市政厅

官署名。广州设置市政机关,始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的市政公所,置总办、坐办各职,以总揽市政建设。惟其时所办市政,专限于拆卸城墙,规划街道,其他市政无暇顾及。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并由广东省法制编篡会会员孙科起草《广州市暂行条例》,呈由省长核定公布,并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立市政厅,于是近代式的新市制遂在广州确立。依照《广州市暂行条例》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隶于省政府,不入县行政范围。市行政范围包括财政、工程、卫生、公安、教育、公用事业、公产管理、户口调查以及中央及省的委办事项。市政机构由市行政委员会、市参事会与审计处组成。市行政委员会为市行政组织,由市长及财政、工务、公安、卫生、公用、教育六局局长组成,以市长为主席,总理全市行政事务。市长由市民选举之,但当时则由省长委派,以孙科充任,任期五年。各局局长由市长荐请省长委任,分理各项行政。市长之下设总务科处理文书、庶务诸事,并有秘书二人,为市长的佐助人员,掌理机要及核阅文稿。市参事会代表市民,为辅助行政的代议机关。其职掌为:一、议决市民清愿案,咨送市行政委员会办理;二、议决市行政委员会送交案件;三、审查市行政各局办事成绩。市行政委员会对于市参事会议决有异议时,得交参事会复议,若参市会仍执前议,市行政委员会应执行之。两会间如有权限上的争执,则由省长裁决。市参事会设参事员三十八人,其人选由省长指派市民十人,由全市市民直接选举十人,由工商两界各选三人,教育、卫生、律师、工程师各界各选一人。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参事会每月开会一次,如遇特别事项,得由参事会主席经参事员十人的同意随时召集之。审计处设处长一人,由省长委任,任期一年,但得连任。其职掌为:一、审查市财政收支的每月清册,检核各种收支单据;二、审查市行政委员会所订立有关财政的各种契约合同;三、建议关于市财政会计方式的改良;四、编造每年财政审计报告书,呈报省长。审计长得出席行政委员会及参事会,但无表决权,若与市行政委员会有争议事项。则由省长裁决。

猜你喜欢

  • 郡三老

    官名,掌教化,导民为善。由县三老推选,不常置。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郡三老、国三老。《后汉书·王景传》:“父闳,为郡三老。”《后汉书·明帝纪》:“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参看“国三老”条。乡

  • 军候假丞

    官名,汉置,为“曲”的试用副长官。汉朝军队编制为部、曲、屯。“部”的长官称校尉,“曲”的长官称军候,“屯”的长官称屯长。军候为曲的正长官,副长官有丞、或假候。汉制,官吏试用期间称假,试用合格,才正式下

  • 秘书监令

    官名。明洪武中(1368—1398)改秘书监丞而置。掌内府书籍,十三年革。

  • 掌散乐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旄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的散乐及杂伎百戏,下设掌散乐下士以佐

  • 小虞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次官,佐虞部下大夫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虞部下大夫”。

  • 庭长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 集书省

    官署名。南朝宋改散骑省置,为门下三省之一。有时仍习称“散骑省”。南朝齐、梁、陈沿置。掌侍从左右,谏诤献纳,纠劾百官,主掌图书文翰,集录诏令等文,撰述文章,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有异议得随事为驳。因拟诏出

  • 大理监

    官名。①即廷尉监,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复旧,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献帝建安(196—220)末魏、吴建国初皆置,秩六百石、六品,称帝后复名廷尉监。②大理寺属官

  • 大理院少卿

    官名。清末大理院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三品,特简。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副长官,见“大理院”。

  • 九品官人之法

    官员选举制度。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即魏王位,从陈群之议,各郡置中正,评定本郡士族的品第,自第一品至第九品,分九个等级,称乡品。吏部根据中正所提供的家世及品、状来委任官职。起家官品阶与乡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