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总管府
官署名。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全国共设十六处,分掌各地僧尼事务。秩正三品,以达鲁花赤、总管、同知为正、副长官,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其余由宣政院选任。惠宗元统二年(1334)罢。
官署名。元至元二年(公元1331年)置广教总管府十六所,以僧为总管,主管地方佛教事务。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罢废。
官署名。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全国共设十六处,分掌各地僧尼事务。秩正三品,以达鲁花赤、总管、同知为正、副长官,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其余由宣政院选任。惠宗元统二年(1334)罢。
官署名。元至元二年(公元1331年)置广教总管府十六所,以僧为总管,主管地方佛教事务。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罢废。
满语官名。源自汉语“将军”一词。清入关前多用于武官,如牛录章京(佐领)、甲喇章京(参领)、梅勒章京(副都统)。后不限于称武官,如军机处之军机章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额外章京,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
官名。亦称“同知枢”。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19)始置,为枢密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二品。辽朝北、南枢密院各设同知北院、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位在枢密副使下。元世祖至元七年(1
武散官名。清置,秩正三品。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外兵曹置,与右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设郎(郎中)。东晋、南朝省并“外兵曹”。北魏复置,与外兵曹、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
对太子及皇子王的尊称。《后汉书·李固传》:“又即位以来,十有余年,圣嗣未立,群下继望。”
《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①军吏。掌查获军队中的奸细,拘捕敌方间谍。《周礼·夏官》:“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敌。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国邑”。②
官名。即秘书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