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佐
官名,汉置,为县属吏,掌神庙祭祀之事。汉朝廷置庙令,郡国置监庙掾,县置庙佐。
官名,汉置,为县属吏,掌神庙祭祀之事。汉朝廷置庙令,郡国置监庙掾,县置庙佐。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三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
官名。南宋置为殿前司长官,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掌诸班直禁军扈卫之事。武官名。南宋置,见“殿前司”。
官名。战国魏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犀首,天下之善将也,梁王之臣也”。陈奇猷注“:“犀首,魏官名”。《庄子·则阳》。“犀首公孙衍。”成玄英疏: “犀首,官号也。”《史记·张仪列传》: “犀首者,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官名。 西魏, 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为卫尉副贰,协掌宫门禁卫。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宋七品,梁四班,陈八品。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丞降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魏书·穆崇传》:“(穆遂留)子乙九,内行长者,以功赐爵富城公,加建忠将军。”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制罢。
官名。明朝各府设批验所,所中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负责检查茶商、盐商运销货物的凭证。见《明史·职官四·批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