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度量衡检定员养成所

度量衡检定员养成所

度量衡检定员培训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设置,属全国度量衡局。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四月十日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度量衡检定员养成所规则》规定,度量衡检定员应行训练的事项如下:一、机械原理的训练;二、度量衡器具制造原理的训练;三、度量衡器具检验及整理的训练;四、推行度量衡新制的训练;五、新旧及中外度量衡制度比较的训练。本所设所长一人,由度量衡局局长或检定科科长兼任;教务主任一人,教员、事务员及其他雇员若干人。各省区,各特别市及各县市需用的度量衡检定员由各该政府咨送高中毕业以上程度的人员至本所训练,训练及格后由所给予证书,呈由全国度量衡局分发任用。本所于末期训练人员给证分发后即行裁撤。关于一切训练事项,由全国度量衡局检定科担任。

猜你喜欢

  • 勾当御药院

    官名。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置,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干办御药院。

  • 纹锦总院提领

    官名。元置,为纹锦总院长官,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见《元史·百官一》。

  • 中书差侍郎

    官名。南朝宋置,值西省,又掌诏命。见《宋书·百官下·中书令》。

  • 月参官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 户部使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掌东京路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设户部使等职。

  • 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 内阁汉本房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汉本房或翻译房。掌收发通本,按定限照题本“贴黄”(提要)翻成满文,交满本房缮写,接原本之后;凡上谕、碑文、册宝、祝版等应译为满文者由本房翻译,交满本房缮写。设侍读学士四人,满、汉

  • 政官

    《周礼》主掌国家政典的官僚机构。以司马为官长。《周礼·夏官·序官》: “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参见“夏官”。掌理国内政事的官员。《周

  • 宣义郎

    ① 官名。隋朝谒者台之职官。炀帝大业三年(607)设,四十人,正七品,主出使。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置,为新寄禄官,从八品,取代旧寄禄官光禄、卫尉寺丞、将作监丞。② 散阶称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

  • 分袭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