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副司矢”。
春秋晋国等置下军长官。参见“三军”。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为右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
王的名号之一,地位低于国王、副王,西汉时西域大宛国有此王号。《汉书·西域传·大宛国》:“副王、辅国王各一人。”
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十六人。为鼓手及乐工之长。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掌斋祠宾赞礼仪等,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元代福建的弓军,不出戍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