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左右监
官名合称,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秦置廷尉监,汉分左、右,掌逮捕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
官名合称,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秦置廷尉监,汉分左、右,掌逮捕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牝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署名。明建文二年(1400)置。参见“左院”。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常侍”。散官名。北周置, 见“左员外常侍”。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官名。即大理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少卿。
参见“度支部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