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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掾

官名。汉朝县府掾属。或称五官掾,地位较高,祭祀时可排在功曹之前,兼有督邮之职,经常巡行乡下。《后汉书·百官志》:“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两晋、南朝宋沿置,地位渐低。


官名,汉置,为县令、县长的佐吏,掌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在郡为五官掾,在县称廷掾。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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