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弥封

弥封

官名。又称“弥封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考试后士子试卷的糊名、编号、用印,然后送考官评阅,以防止阅卷中之舞弊。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雍熙二年(公元985年)始将唐代糊名之法用于科举考试。其法较简单,即是用纸把考生姓名糊住,不使阅卷人得知。至景德四年(公元100年)进一步发展为封弥制。其法是普遍密封卷头,或裁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凭号码以定等第。初考官考校考试后,仍密封所定等第,再送复考官。所以封弥法较糊名法为严密。其年礼部试即用封弥之法,至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诸州解试亦用封弥方法。元明清诸代在科举考试中沿用此法,惟改封弥的名称为弥封。

猜你喜欢

  • 福建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 左右备身军主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 关税监督

    官名。清沿明制,户工二部均差本部司员到各税关任关税监督,后改为通差六部司员,继而又改为特简京员往任,或由将军、织造、盐政兼理,多用满人,尤其是淮安关、广东海关,例以内务府司员充任。

  • 枢密院都承旨

    官名。五代时设枢密院承旨、副承旨。宋沿其制,有时又增设都承旨、副都承旨,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参看宋朝孙逢吉《职官分纪·都承旨》、《文献通考·职官·枢密院都副承旨》。参看“承旨”条、《宋史·职官二》。

  • 参政院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 违年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赴任皆有规定期限,逾期不到即为过犯,称违年。违年事需载入本人印纸。

  • 内司服奄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内司服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由阉人充任,掌帝、后之服饰,并辨内、外命妇之服饰。下设内司服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巴雅喇扎兰章京

    即“巴牙喇甲喇章京”。

  • 五更

    年老致仕而有经验的乡里耆老。《礼·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官名,周置,以年老更事的任之。《礼记·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

  • 燕京转运使司

    见“南京转运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