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事
弹劾官吏的奏疏。也称弹章。
弹劾官吏的奏疏。也称弹章。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垂拱四年(公元688年)诏举,房晋等三人及第。
“典签”别称。南朝权势极重。《南史·齐武帝诸子传》载当时人称: “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详见“典签”。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松滋侯子房传》、《梁书·江革传》。
官名。①十六国南燕置。代表尚书台巡行郡县,不常驻固定地区。《晋书·慕容德载记》:“以(尚书韩)为使持节、 散骑常侍、 行台尚书, 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② 北魏置,为行台长官。
官名。金朝招讨司置,员二人,从四品,佐招讨使招怀降附、征讨携离。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明朝或置副招讨。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郑黄中等三人及第。
内官名。北魏孝文帝改定后宫、内官时置,位视三品。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为一所,三年,改为营缮司,隶隆禧总管府下,秩正五品,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见“额驸”。
官名。掌粮仓小吏。春秋置。《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焦循注:“孔子尝以贫而禄仕。委吏,主委积仓廪之吏也,不失会计当直其多少而已。”官名。周置此官,掌管仓库出纳保管的小官。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