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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

官制用语。国家监察制度之一。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请求惩治。秦汉以来,历代设有御史等官,专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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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陵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陵尹帅师围徐以惧吴。”

  • 管河参政

    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宏治三年(公元1490年)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

  • 撤任

    清制,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称为撤任。

  • 衣冠丞

    官名。北齐置。见“衣冠署”。

  • 公主家傅

    官名,公主死,无子,置傅一人,守公主家,见《东观书》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 三字

    唐、宋“知制诰”别称。

  • 中校

    1、掌修建宫室等。汉置,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工徒)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掌建宫室等。成帝阳朔三年省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2、中校署的省称。唐代将作监所属有中校署

  • 兵马司

    官署名。金设在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上都,掌都城治安,秩正四

  • 上千户所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四品,掌军七百以上,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俱从四品;副千户一员,正五品。

  • 大都宪

    明朝巡抚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