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精膳清吏司”。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掌醢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饧、油、醯、酱、梅、盐之事。属官有监事。清制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盐、酱、香、烛等物。并征收寺属果园税银送存银库。属官有笔帖式、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有关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等开采、鼓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虞部。
清朝对军机大臣中地位最低者之称呼。清制,军机大臣入值,以地位为序排列,首领者手捧折盒章奏等件首行,余以次从之,将及乾清宫奏对处,则首领者行稍缓,最后之军机趋前将帘卷起,让诸军机以次行毕而后入。及奏对毕
官名。辽朝置,中京都总管府长官,兼领大定府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贵贱立功合叙者。
官名。北魏置,为中秘书长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穆亮墓志》:“(亮)祖寿,侍中,征东大将军,领中秘书监,宜都文宣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官名。北魏置,九品上,其职不详。见《魏书·官氏志》。
非法占据上位。
知府衙门内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清置,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具体办事,直接为知府服务。置典吏若干人承办六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