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事

录事

① 官名。掌管文书、勾稽缺失。三国诸将军府始置。晋朝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三品将军府、太子二傅、司隶校尉、诸州置。北魏、北齐门下省、都水台、司州、御史台、九寺、郡县等置,北魏司州录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上。隋、唐五代谒台者、御史台、诸寺监、东宫詹事府、左右春坊、诸率府、亲王府、都督府、诸府州县等置,位高者从九品上,低者为流外。宋朝置于中下州,职同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北宋前期置于中州者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金、元置于诸路、府,属录事司,掌城市民政,秩正八品。明朝詹事府、光禄寺、上林苑监等置,仍掌文书,秩从八或正九品。清初仅置于詹事府,始设汉人二员,后增设满汉各二员,秩从九品,掌章奏文移,康熙五十二年 (1713)省。至清末光绪(1875—1908)间改组内阁,又置于民政部、陆军部、邮传部、大理院、盐政院等部院,职掌一般文字工作,名额不定,多可达数十员,秩八或九品。② 官署名。晋朝丞相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诸郡县亦置。南北朝、隋、唐沿置。参见“录事参军”。③ “录事参军”省称。


官名,1、西汉郡县置录事掾史,简称录事,掌文书等事。三国魏晋将军府和郡县置录事,也掌文书之类。北魏、北齐、隋、唐皆置。

2、清末中央和地方司法官署多设八品或九品录事,掌文书、抄写等事。见《清史稿·职官六》。

3、“录事参军”的省称。参看“录事参军”条。

猜你喜欢

  • 太官左丞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御饮食。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左丞主饮食。”

  • 邑长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参看“邑令”、“县令”条。

  • 王会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王会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王会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满洲二人,蒙古三人,从五品。

  • 堂官

    明清对各衙署长官通称,意为堂上之官。如各部尚书、侍郎即为各该部堂官。其他各院、司、寺长官同。又府、县衙门的知府、知县亦称堂官,故有府正堂、县正堂之称谓。明清时中央各衙门的长官。如管部的大学士,各部的尚

  • 校书郎

    官名。东汉置,即以郎官典校皇家秘籍图书。《后汉书·杨终传》: “征诣兰台,拜校书郎。”三国魏隶秘书,八品。十六国北凉及北魏、北齐沿置。北魏属秘书省,亦称“秘书校书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

  • 四威营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立威、伸威、扬威、振威四营合称。成化三年 (1467)置。各营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官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 (1550) 罢。

  • 振威大夫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工年(1767)始定,为武职从一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一品封光禄大夫,属绿营者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至此,始分正,从,并统一封赠。五十一年,改振威将军。

  • 右卫上将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右卫长官,位大将军上,置一人,从二品,掌宫禁宿卫,总制五府及外府。宋朝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为武臣赠典; 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前

  • 高门生

    十六国前燕官学生之别称。《晋书·慕容皝载记》:“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

  • 廉访使者

    见“走马承受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