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寝局,掌床帷铺设、洒扫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寝
官名。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从八品,掌本院章奏、文移之事,并管理本院图书;有侍书二人,正九品,协助典籍办理事务。
官名。宋朝宣抚司属官,掌赞使务,不常设。神宗熙宁(1068—1077)中,以直舍人院吕大防充任,为宣抚司上佐。南宋沿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礼抗权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金部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称贸易调整委员会,隶属于军事委员会,以调整对外贸易为主要对象。后因国外信用借款成立,须由政府购运物资抵付,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贸易调整委员会改隶财政部,由本会自办外
官署名。南朝于重要水口置津主,其职掌为检查出入行旅及所携货物,收其课税。隋初于都水台置诸津署,上津每津置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津置尉、丞各二人。下津每津置典作一人,津长四人。唐代于诸津各置令一人,正九
即“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南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宋代书写文书和主管机宜文字诸职,如管勾机宜文字、主管机宜文字、书写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均可简称“机宜”,又可与干办公事合称为“机干”或“机干官”。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中兵曹掌畿内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设中兵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西魏字文泰为丞相,相府中亦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