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为“监察御史”。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
官署名。西夏置,然不在西夏官制序列中。设博士。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并制定主席一人,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职权。设秘书处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等厅。后改主席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纠察缉捕。《汉书·张延寿传》:“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缚束长吏子弟。”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洪范·五行传》说:“时曹共政教。”为主时节之吏。
官名。见“内直郎”。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东宫閤内之事。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督察党项别部。以契丹人充任。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1026)。
官名。南诏官,中府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