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医

御医

官名。供奉内廷之医官。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正七品上。亦称“侍御医”。炀帝大业三年(607)随局改属内殿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参见“侍御医”。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明初设四人,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1571)定制为十人。正八品。专为皇帝、后妃等诊治疾病。凡诊视御脉,与院使、院判共同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法以奏。药凡烹二剂,一由御医、内臣先尝,一进御。清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置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省二人,雍正元年(1723)复故,七年增至十五人,道光二十二年(1843)定为十三人。皆汉员,各精专一科,分班侍值。内兼首领厅事二人。初制正八品,雍正七年升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1909)升正六品。初由各省选举精通医理之士报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为由太医院吏目、医士中考试顶补。


伎术官名。(1)宋置,属尚药局,掌供御医疗之事,员额四人。(2)明清置,属太医院。明制员额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御医员额十三人,初由各省选精通医理之士报太医院,由院考选补用; 后改由吏目升任。其职掌首先是承应宫廷看病,此外如各王公府第、文武大臣或外藩王公有患病者,也要前往治疗。

猜你喜欢

  • 四部大人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 内匠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正二命。

  • 都军头

    宋朝军职名。属御前忠佐军头司。有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等名目。参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 太卜署丞

    官名。即太卜丞。

  • 尚酝局奉御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佐官,见“尚酝局”。

  • 小呼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大呼药下,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 治书

    ① “治书侍御史”的简称。②汉朝诸侯王国属官,由尚书改名。掌出纳文书。秩比六百石。两晋南朝置为王、公、侯等国属官,大国员四人。官名,汉置。1、王国置此官,即尚书改名,俸比六百石,掌文书期会等曹事。

  • 臣下对君主冒死直言规谏。《说苑·臣术》:“有能尽言于君,用则留之,不用则去之,谓之谏; 用则可生,不用则死,谓之诤。”

  • 文书名。上行文。始用于汉朝,为四种章奏文书之一。后代沿之,然使用范围有异。唐制,凡上行文有六,笺用作上于皇太子及上官,非公文所施。清朝专指臣工上呈皇后之文书。凡遇元旦、冬至、万寿三大节或其他庆典,如皇

  • 典笔吏

    吏名。南朝宋置,郡属吏,掌笔墨。见《宋书·赵伯符传》。郡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赵伦之传》载:子伯符,“为丹阳尹……典笔吏取笔不如意,鞭五十。”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