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医

御医

官名。供奉内廷之医官。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正七品上。亦称“侍御医”。炀帝大业三年(607)随局改属内殿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参见“侍御医”。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明初设四人,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1571)定制为十人。正八品。专为皇帝、后妃等诊治疾病。凡诊视御脉,与院使、院判共同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法以奏。药凡烹二剂,一由御医、内臣先尝,一进御。清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置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省二人,雍正元年(1723)复故,七年增至十五人,道光二十二年(1843)定为十三人。皆汉员,各精专一科,分班侍值。内兼首领厅事二人。初制正八品,雍正七年升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1909)升正六品。初由各省选举精通医理之士报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为由太医院吏目、医士中考试顶补。


伎术官名。(1)宋置,属尚药局,掌供御医疗之事,员额四人。(2)明清置,属太医院。明制员额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御医员额十三人,初由各省选精通医理之士报太医院,由院考选补用; 后改由吏目升任。其职掌首先是承应宫廷看病,此外如各王公府第、文武大臣或外藩王公有患病者,也要前往治疗。

猜你喜欢

  • 科布多参赞大臣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

  • 奏院

    “进奏院”简称。

  • 屯吏

    官名,为屯田官吏的泛称。《三国志·吴书·蒋钦传》:“初,钦屯宣城,尝讨豫章贼。芜湖令徐盛收钦屯吏,(上)表斩之,权以钦在远不许,盛由是自嫌于钦。”

  • 外司

    ①泛指京都官以外的官员。《后汉书·郎��传》: “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② 司隶校尉别称。《三国志·崔林传》: “及为外司,万里肃齐。”崔林时为司隶校尉。③ 州属吏。《

  • 中台帅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 司甲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 直隶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直隶司郎中。清朝刑部所属直隶清吏司长官。乾隆六年(1741)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 夏采

    ①《周礼》官名。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下士爵。掌丧事服饰羽毛。《周礼·天官·序官》郑玄注: “夏采,夏翟羽毛。《禹贡》: ‘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緌,后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②

  • 江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江南司员外郎。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理司务。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实领司事者。设满洲三人,汉一人,皆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顺治元年

  • 圆审

    又称九卿会审。明清司法制度。遇大案、要案及难决之案,三法司会审仍不决,便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长官,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