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监外监把总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唐代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诏除,而非正式加官。参看《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也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主持政务,肃宗时每人十日,德宗时每日一人。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
官名。北齐设置,见“中尚食局典御”。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复名仓部。
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战国秦国置。《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官名。三国吴置,孙休永定元年(258)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权势很大。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地位亦重,仅在辅国、辅弼将军之下。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拟武臣将军
官名。十六国乞伏述延置。为统兵武职。《晋书· 乞伏国仁载纪》: “(述延以)斯行乌埿为左辅将军,镇蔡园川。”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承左、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
官署名。清朝山西之铸钱局。顺治二年(1645)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永清(今属河北) ,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一镇抚所,十行军千户所,左、右屯田千户所及弩军千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