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药房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皇帝用药。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近侍、医官无定员。与太医院相辅。凡皇帝有疾,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罐口以“御药谨封”缄记。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皇帝所用药饵,与太医院相表里。设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所属有近侍二、三十人,学医官人三、四十人。清沿置,属内务府。设管理大臣主管,无固定员额;下设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兼管内务府司员二人,兼管内管领一人,副内管领二人,库掌二人,所属有苏拉医生四十四人,召募的民间医生十七人。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皇帝用药。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近侍、医官无定员。与太医院相辅。凡皇帝有疾,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罐口以“御药谨封”缄记。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皇帝所用药饵,与太医院相表里。设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所属有近侍二、三十人,学医官人三、四十人。清沿置,属内务府。设管理大臣主管,无固定员额;下设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兼管内务府司员二人,兼管内管领一人,副内管领二人,库掌二人,所属有苏拉医生四十四人,召募的民间医生十七人。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其前身为行政会议。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九月,熊希龄内阁组成后,秉承袁世凯的意旨,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
官署名。明初置,掌御马。其官有司正,正五品;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官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昭功万户都总使司长官,置二员。下设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 经历、知事各一员。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名。北魏末置。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
官名,三国魏置,兼行御史大夫事,掌察举非法。《三国志·魏书·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
官名。渤海国中台省官。
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置。初隶殿庭仪礼司,二人,正九品。三十年,改隶鸿胪寺。建文(1399—1402)中升秩。成祖即位,复旧。其后员额屡增自四人至九人,改从九品。掌典赞仪礼之事。
官名。隋炀帝所置女官,尚工局司织副贰,二员,从七品。宫中女官名。见“司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