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掌百人之指挥。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掌百人之指挥。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汉朝亭的办事机关称亭寺。《后汉书·孝质帝纪》:“丹阳贼陸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击破之。”其后,南朝宋等沿置。《宋书·明帝纪》泰始四年九月诏曰:“自今凡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或攻剽亭寺,及害吏
官名。署之长官。秦汉至南北朝为列卿下属诸署长官泛称,品秩高低不等。隋唐五代之九寺、少府、将作、都水、长秋诸监、太子三寺下属各署均设,为各署长官。分上、中、下三等。隋朝初以上署令为正八品,中署令从八品上
官名。宋置,掌殿中侍卫。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六·元旦朝会》:“正旦大朝会,车驾坐大庆殿,有公胄长大人四人,立于殿角,谓之镇殿将军。”又见于吴自牧《孟梁录一·元旦大朝会》。
即“和硕额驸”。
官名。元上林署所属有苜蓿园,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以提领三人主管。
官名。南朝梁、陈置,隶司农卿。
(1)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见《汉书·惠帝纪》。(2)唐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改府兵士兵——卫士为武士。
契丹部名。天赞元年(922)辽太祖以迭刺部强大难制,析为五院、六院两部。各设夷离堇统之,后更夷离堇为大王,因此五院部在朝又称北大王院。
官署名。金朝置,掌镇抚人民、稽察边防军旅。设使、副使领司事,使居上京,秩正三品; 副使居东京,秩正四品。下设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官。
官署名。金朝置掌河仓漕运之事。章宗承安五年(1200)置于会宁府肇州。设提举领司事,䄮正五品,并兼本州同知。下设同提举一员,秩正六品,兼本州判官。勾当官掌催起运纲船。参见“漕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