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贡
明清贡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凡遇国家庆典或登极诏书,依例将府、州、县学生员之当贡者,贡入国子监之制。其为常例外之加贡,亦视为正途出身。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清之制,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即位颁布恩诏之年,根据府,州、县学岁贡常额,在本年加贡一次,称为恩贡。参见“岁贡”。
明清贡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凡遇国家庆典或登极诏书,依例将府、州、县学生员之当贡者,贡入国子监之制。其为常例外之加贡,亦视为正途出身。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清之制,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即位颁布恩诏之年,根据府,州、县学岁贡常额,在本年加贡一次,称为恩贡。参见“岁贡”。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大夫、义同亡臣。《史记·田单列传》:“(王蠋曰)‘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国既破亡,吾不能存……’齐亡大夫闻之,曰:‘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于燕,况在位食禄者乎!’”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俸比千石,掌期门郎习射。《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建武二年,为黄门侍郎,守期门仆射。”参看“期门”、“期门郎”条。官名。西汉置,为护卫皇帝的期门郎的长官,秩比千石。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诸事项。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两科:实业教务科,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见“出使大臣”。
官名。① 《周礼》地官属官,掌纠正万民。②谏诤政事阙失之官。宋太宗端拱元年(988)由左、右补阙改名,分置左、右。其后,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左、右各置一人,正七
官署名。宋置,属都商税务司。有蔡河上锁与蔡河下锁,掌征收蔡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