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名。西汉少府所属有居室,武帝时于此置狱,以居室令及丞主管之。灌夫曾系居室狱。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保宫狱,李陵母曾系此狱。东汉废。
侯为秦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在这一级中,以功大功小、食户多少不等。十万户侯,意即该侯的食邑是十万户的税租。《汉书·陈胜项籍传》:“番君将梅鋗功多,故封十万户侯。”
官名。唐朝始置,为户部头司户部司次官。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 ,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员外郎设。置二人,从六品上。佐户部郎中掌户部司事。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正五品,甘肃地区置七人:河州保安撒喇四方、保安撒喇五族各一人,平番县、武威县、永昌县、古浪县、碾伯县各一人;青海地区一人,为奇克巴产南称族设;四川省置四十一人:咱理松坪、双则红凹寨
见“检正官”。官名。宋置,见“检正官”。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 始置,为正三品上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于诸卫。宋朝置为武散官,初正三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为武散官,唯蕃兵蕃官仍授。宋朝武散官称号,为正三品。见《宋史·职官九
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为籍田令副贰。西汉因之。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大司农。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大司农,佐令掌籍田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清除杂草及其政令。《周礼·秋官》: “薙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掌杀草”,“掌凡杀草之政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掌边境关门的启闭,并负责控制人员和货物的出入。下设司关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