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战区巡察团

战区巡察团

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监察院派往各战区的巡察组织。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监察院战区巡察团规程》, 设置战区巡察团。巡察团直隶于监察院,其设置团数及各团巡察区域以军事委员会划定的各战区为准,先后设置第一、第二两个战区巡察团,分别巡察长江南、北各战区。各巡察团的组成人员如下:监察委员三人(该区有监察使则为当然委员),由监察院院长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秘书一人,干事三人,分别就监察院或监察使署中调用或临时委任。巡察团可行使监察法所规定的一切监察职权,其主要的工作是接收人民控告公务员的书状。关于人民书状的办理、出巡工作的改进及其他应讨论的事项,均由委员会议议决。各巡察团须将巡察情形按月呈报监察院备查,但遇重大事件,须随时报告监察院审核。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战胜利,次年巡察团撤销。

猜你喜欢

  • 距马河戍长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距马河宋界东西七百里巡察之事。始置于圣宗太平八年(1028)。设戍长等职。

  • 禾爽

    官名。南诏官,主商贾,由清平官、酋望、大将军兼。

  • 角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兽类角齿骨物。《周礼·地官》: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 (供) 财用。”官名。

  • 弥弥那利

    官名,汉时投马国有此官。详“弥弥”条。

  • 知杂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

  • 佥宣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正三品,员额三人。

  • 第一酋长

    官名。北魏置。《刘懿墓志》:“赵家口大将军府骑兵参军,第一酋长。”(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九四)一说即“第一领民酋长”的省称。

  • 主管太医局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 爱惜喇库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员外郎”。

  • 巡警部机务所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开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置七品小京官四人。三十二年,并入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