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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曹

官署名。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以尚书主之,下置郎。掌国家财政、会计、仓库、户籍、田宅等。参见“户曹尚书”、“户曹郎”。② 王府、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汉朝三公府始置,掌民户、祠祀、农桑事,长官为掾。三国魏相国府、大将军府、晋朝诸公及位从公府、将军府皆置,长官设掾或属。至西晋末设参军主曹事。南朝诸公、督府,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王府、位从公府、将军府,北周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隋朝左右领军府、王府置,长官为参军事,高祖开皇三年 (583) 改为司户,长官改司户参军事。唐朝王府复置,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三都、都督府、督护府亦置,长官皆为参军事。③地方州县官府诸曹之一。汉朝郡县始置,长官为掾或史,职掌同公府户曹。三国、晋、南朝郡县多置,南朝宋诸州亦置。北齐司州、郡县置。长官多为掾。隋朝州 (郡)县置,开皇三年改司户,长官为从事、佐、参军事。唐朝诸州置,掌户籍、道路、过所、杂徭、婚姻、田讼、良贱等民事,长官为司户参军事。北宋初置于开封府、三京,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事,长官为参军。徽宗大观二年 (1108) 州郡并置。


官署名,汉置,汉朝太尉、司徒、司空称三公,三公办公的官署称府,府中分掌某方面事务的机构称曹,户曹为诸曹之一。户曹掌民户、祠祀、农桑;其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郡县也置户曹,其职事略同公府户曹;其长官称掾,副称史。王国也置,职事同三公府之户曹。三国魏相国府、大将军府沿置。三国吴尚书台置户曹,为尚书台四曹之一,下置郎,掌国家财政、会计、仓库、户籍、田宅等。晋朝诸公府及位从公府、将军府皆置,长官为掾或属,至西晋末年,改置参军掌曹事。其后,南朝、北魏、北齐、北周皆沿置,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隋朝王府和左、右领军府也置,长官称参军事。唐朝王府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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