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十三司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各掌其分省之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各掌其分省之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佥大宗正事改名,正三品,置一员。
官名,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汉置,属宗正,掌分、寸、尺、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宗正》:“内官长丞……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注:“师古曰:《律历志》(说)主分、寸、尺、丈也。”参看
官署名。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的总机构。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其后,管理权限不断扩大。掌外交、通商、侨务、边防、海防、水师,以
见“检正官”。官名。宋置,见“检正官”。
宋朝干办公事省称。参见“干办公事”。
官署名。① 尚书曹名。设尚书为长官。西汉成帝置,职掌吏民上书事。东汉改掌土木工程,缮治修造监池苑囿及盗贼事。三国魏改置左民曹。② 尚书省郎曹名。设郎 (郎中) 为长官。三国魏置,晋分为左、右民曹。官名
参见“度支部左侍郎”。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
宦官名。宋朝置,位在都知之下,掌供奉禁中之事。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同知入内内侍省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诸行宫契丹汉人之事。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部署院,有事机密即奏,其投谤讪书,辄受及读者并弃市。”《辽史·道宗纪一》置都部署、知事、副部署、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