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右曹侍郎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专领户部右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专领户部右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公室财物。《左传·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骤施于图。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杨伯峻注:“公有司为一词,谓掌公室之财物者。”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法制”。见《宋书·百官志上》。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图画缕金匠。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幕职名。宋置,为招讨使所属,以备差遣,处理衙署内或军中各种事务。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其地位次于审计。见“审计部”。
官名,汉置,为公府奏曹副长官,佐掾掌奏议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周礼·天官·宫正》:“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史记·吴王濞传》:“治次舍,须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