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总科尚书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十三年罢。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十三年罢。
官名,汉置,掌盐铁事。《史记·平准书》:“于是以东郭咸阳、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大农上盐铁丞孔僅、咸阳言……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参看“盐铁官”条。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置,有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士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各置士曹行参军,职掌阙载。《唐六典》说:“士曹掌公廨舍宇缮造工徒之事。”所述为唐代制度
即“编修中书条例司”。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等职。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北院都部署,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金置,从五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
官名。又称“监试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分为外监试,掌纠查考场,属“外帘官”;内监试,掌纠察阅卷事,属“内帘官”。明制,乡、会试各设二员。顺天、应天二府乡试以监察御史充任,各省乡试以按察司官员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