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由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巡警盗贼,维持治安,隶镇将等官员。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
(1)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每事必经其手,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2)宋代低级役人名。隶属于镇将等市镇保安之官,掌市镇治安,逐捕盗贼。较大的城市并设都所由为其头目。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巡警盗贼,维持治安,隶镇将等官员。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
(1)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每事必经其手,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2)宋代低级役人名。隶属于镇将等市镇保安之官,掌市镇治安,逐捕盗贼。较大的城市并设都所由为其头目。
官名,汉置,掌种植养护园竹。《通典·职官八·司农卿》:“司竹监,汉有司竹长丞,魏晋河南淇园竹各置官守之。后魏有司竹都尉,隋曰司竹监,大唐因之,有监副监丞,掌植养园竹之事。”
官名。北齐置。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 “自孝昭、武成时,车驾还邺,常令(高)湝镇晋阳,总并省事,历司徒、太尉、并省录尚书事。”其职掌与“录尚书事”略同。
官名。辽朝置。为重臣加官,无实职。尊号名,意为可尊敬的父辈。《史记·周本纪》:“师尚父号曰;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卓至西京,为太师,号曰尚父。”《旧唐书·宦官·李
见“八作司”。官署名。见“八作司”。
官名。即“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员额六人,从一品,为太禧宗禋院的长官。
官名。① 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亦作“司土”。《盠方彝铭》:“用司六师王行,叁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即金字圆牌。见“牌符”。
官名。元置,掌修饰及舆辇事物。属“侍正府”,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