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从军
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称为扈从军。参见“宿卫军”。
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称为扈从军。参见“宿卫军”。
1、监狱名。汉代蔡邕《独断》:“四代狱之别名,唐虞曰士官,《史记》曰皋陶为理,《尚书》曰皋陶作士。夏曰均台,周曰囹圄,汉曰狱。”2、狱官名。《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注:“准人、平法
官名。唐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始置,隶尚书都省,员一人,从六品上,与左司郎中同为尚书左丞副贰,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位在诸司员外郎上; 中宗神龙元年(705)省,次年复置
学校名。朱元璋建国前各地守臣已有置者。洪武八年 (1370) 诏令于全国民间各坊厢均置。选年老生员为师,令十五岁以下幼童入学,教读《百家姓》、《千字文》及小学、经史、历算等。并曾一度令读《大诰》及冠婚
官名。北魏置。《魏书·铁弗刘虎传》:“(太武帝)又诏(赫连)昌尚始平公主,假常忠将军、会稽公,封为秦王。”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八年(634)授萧瑀、李靖等十三人,巡省天下州县,观风俗之得失,察刑政之苛弊。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正月,分遣萧瑀等十三人巡省天下,延问疾苦,观风俗之得失,察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管子·明法解》:“生杀之柄,专在大臣。”② 官名。清朝置。如中央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各部、院、寺设管理大臣; 对外有通商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 由皇帝特
官署名。元朝东宫卫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二月,统汉军万人,隶詹事院。置卫率使、副使等职,由詹事院官兼任。仁宗延祐四年(1317)五月,改为中翊府,不久又改名为御临亲军都指挥使司; 五年十
参见“十威将军”。
即“三少”。《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位卑于公,尊于卿。历代沿置。参见“少师”。三孤指少师、少傅、少保,其位低于公、高于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