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官
官名合称。金朝尚书省左、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佐宰相治本省之事。
官名合称。金朝尚书省左、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佐宰相治本省之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三日内政部公布的《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规定,水上警察事务得因必要情形,设局专管,其未设局地方由陆地公安局管理之。各省先后设置的水上公安局如下:安
官名。武职。春秋始置,为守城门主将。《墨子·号令》: “以吏归敌,队将斩。”孙诒让注:“队将,即四面四门之将。”后世或置或罢,职掌品位不一。秦汉之际领兵作战。南朝时为低级将吏,位在队主下。北宋神宗行将
官名。即主客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员外郎。
宫内给使名。宋置于内侍省,以内侍亲属充任,以十年为限。辽三班院中亦置,其地位在都知之下。
又称“坊总”。清朝管理街市之职役。城中日坊,其编户之头目称坊长。推诚实及家道殷实之人充任。掌稽查奸伪、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民国时期,城市分区,区下分坊,坊的负责人称“坊长”,由坊民大会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置,设主判官一人,掌有关帐籍之事。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
官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典仓署属官。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名。东汉隶五官中郎将,比六百石,无员,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实为后备官员,以供选用。三国时吴仍置。官名,汉置,为五官中郎将属官,俸比六百石,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
官名。秦置,员二人,为治粟内史副职,秩千石。汉景帝后元年(前143)治粟内史更名大农令后改名大农丞。官名,汉置,为治粟内史之副,员二人,佐其行职事,后改称大农丞。参看“治粟内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