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供验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单呈交查效,谓之投供,投供之员,尚需书写本人官衔、姓名一纸,呈交文选司,叫做职揭。候选、候补官员到京后,即赴吏部报到,并呈交咨文、印结和履历单,吏部主管官员验其文结,年貌等,称为验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单呈交查效,谓之投供,投供之员,尚需书写本人官衔、姓名一纸,呈交文选司,叫做职揭。候选、候补官员到京后,即赴吏部报到,并呈交咨文、印结和履历单,吏部主管官员验其文结,年貌等,称为验到。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公布的《改组护军办法》和《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规定,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裁撤原有十营统领
官名,西汉置,掌长安城东郊和南郊的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详见“永巷令丞” 。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即“功德司”、“功德使”。
官名,为少府属官,职似符节令史,掌符著事。著:书也。蔡质《汉仪》说:“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子府、庶姓持节府属官,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