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顺帝至元六年(1340)置。掌完者忽都皇后财赋等事,正二品。设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正宫皇后死后,册立完者忽都为
官名。北齐太子食官署次官。隋朝沿置,设二员。唐朝为从九品下。
官名。东汉末设置,职典选举。幽州牧刘焉以魏攸为之,见《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魏氏春秋》。荆州牧刘表以传巽为之,见《后汉书·刘表传》。
任官制度。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后仅用于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的授职。其余多不依此制。
见“十飙将军”。
见“格格”。
见“十猛将军”。
官名。元置,为武备寺长官,正三品,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兼管受给,其佐官有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还有经历、主事等官。见《元史·百官六·武备寺》。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四
官场用语。臣僚向皇帝所上长篇奏章,称为万言书。
官名,也称木正,汉置,掌林木选材。《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严道(县),有木官。”官名。西汉时蜀郡有木官,在严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