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官名,宋置。宋代殿前司军有捧日左右厢,各有都指挥使为其长官。见《宋史·职官六》。
清朝巡抚之别称。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于惠宗至正十年(1350),于广西、湖南、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迄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以教授生徒儒学,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为之,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并应对殿堂,备咨询顾问,隶国子祭酒。地位高于太
官名。西周至战国已置,掌君主宗室亲族事务。《逸周书·尝麦》: “我九宗正州伯教告于我。”《古玺汇编》第九二号: “平匋宗正。”秦、汉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例由宗室担任,管理皇族外戚事务,掌其名籍,分别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官名,汉于边郡置兵马掾,掌兵事。有时兵马掾和兵曹掾同时置。兵马掾位居兵曹掾之下。《后汉书·独行列传·刘茂》:“兵马掾严授虑有伏兵,苦谏止,不听。”郡分职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独行·刘茂传》记渔阳有兵
官署名。秩正三品,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一万五千顷,纳赋税以供内府。成宗大德十年(1306),隶詹事院。武宗至大三年(1310)改隶徽政院。仁宗延祐三年(1316),改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组中士佐官,正一命。
女官名。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设于天王府与东、西、南、北、翼、燕诸王府。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东、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南、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