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拜塔喇布勒哈番

猜你喜欢

  • 廷杖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一旦触君主之怒,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为明代秕政之一。

  • 香河等处巡检司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 左班都知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左班宦官的领班。

  • 文阶官

    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

  • 寺工

    官名。战国秦置。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 “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诏,丞义,工写。”

  • 兵官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主征战、兵仗等事。

  • 司马师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司仪官员,位次于司马正。《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 官名。僧官。《隋书·百官志(中)》:“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参见“都统”。

  • 典礼院掌院大学士

    官名。清末典礼院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总理本院事务,监督所属官员。

  • 武学斋长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