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衔推官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东汉对殷(商)后孔安的封号,后又改封为宋公。《后汉书·百官志五》:“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分掌寺庙佛教事务。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皆于京师设若干人。
诏狱名。西汉置, 即“居室狱”,见该条。
官名。见“尚供总管府”。
官署名 宋徽宗宣和四年 (1122),宰相王黼力主联金伐辽,取燕京,乃于三省置,有关对辽作战之事。皆由其专掌,而不经枢密院。六年罢。官署名。宋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宰相王黼力主联金伐辽,恢复燕云
官名。西汉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以及三辅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所属均有都水长及丞,他们的衙署都设置在所管辖的苑囿、农田及河渠所经过的地方,掌管陂池灌溉与保守河渠之事。汉武帝以都水官多,设左右
官名。辽朝北面官,黄皮室乣军监治官。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