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捐纳

捐纳

封建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始皇四年(前243)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嗣后历代相沿,或因赈灾,需饷,因边储,兴工,遇有度支不济,即准士民捐银,授予官职。至清朝,文官捐纳始于康熙十三年(1674),因用兵三藩,军需孔亟,始开捐例。武职捐纳,雍正初年只捐千总、把总; 乾隆九年(1744)方可递捐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职。捐例分为两种,一为拯荒、河工、军需之捐; 乃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 一是捐纳贡监、衔封、加级、纪录无关铨政者,为现行事例,乃属定制。文职捐途自小京官至郎中,不入流至道员; 武职捐途自把总、千总至参将。捐纳官不得分用于吏、礼二部; 道府不得授实缺正印官,仅授简缺。凡扱捐者称官生,吏部发给执照,捐贡监者并给国子监监照。先是户部专设捐纳房办理此事,咸丰(1851—1861)以后并由京铜局办理。初为欧时筹措经费之措施,后即成为捐纳事例,明定章程及价格,列为国家正项收入,致使仕途淆杂,吏风日下。

猜你喜欢

  • 元相

    即丞相。《资治通鉴》晋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参看“丞相”条。

  • 御花园侍监首领

    官名。清置,掌司园内斗坛四神祠香烛,培灌花木,饲养仙鹤池鱼。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 户部提举管勾官

    官名。宋哲宗绍圣元年 (1094)置,掌行免役、义仓之法。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户部提举管干官。

  • 蜀郡西部都尉

    官名,汉置,掌地方驻军,维护地方治安,防禁外来侵略。《后汉书·孝安帝纪》:“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灵关,杀县令。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讨之。”参看“都尉”条。

  • 奉天府府尹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

  • 步骑校尉

    见“步兵校尉”。

  •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 库真都督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高洋)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高)渔。”

  • 主客司员外郎

    参见“主客员外郎”、“主客清吏司员外郎”。

  • 宫门抄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