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掌宪

掌宪

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


都御史的别称。见清梁章钜《称谓录十四·都御史古称》。参看“都御史”、“都察院”条。

猜你喜欢

  • 县正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县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 太舟丞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太舟卿副贰,协掌航运河堤及本府庶务。位一班。陈沿置,位八品,秩六百石。

  • 亚将

    见“副将”。官名,即副将。《史记·陈丞相世家》:“(汉王)引兵还,收散兵至荥阳,以平为亚将,属韩王信,军广武。”《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南安侯》:“南安以河南将军汉王三年降晋阳,以亚将破臧荼,侯,九

  • 分统

    武官名。湘军在统领之下的临时统兵官。见“湘军”。

  • 前锋大都督

    官名。东晋置。统率前锋部队。《晋书·元帝纪》: “(王敦举兵武昌,元帝)以司空王导为前锋大都督。”十六国汉进攻长安时,亦授赵染。

  • 警法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介史

    见“都史”。

  • 主客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礼部四司之一,简称“主客司”。明初沿前制,于礼部设主客部。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部为清吏司。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赏赐之事,兼提督会同馆。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分掌司

  • 真神殿大学士

    官名。太平天国职官。天历庚申十年 (1860) 九月,黄期陞受封是职,此外未见其他。职掌与地位未明。

  • 吏籍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刑部都官司,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哲宗元祐四年(1089)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