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允许士人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根据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任官的制度。此制创始于隋,至唐时始臻于完善。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对选举的垄断,采用荐举的方法来选拔人才。炀帝时创设进士科,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置的目的在于研究并辅助推行工厂检查,以研究所得建议于实业部。设委员若干人,由实
官署名。简称行台、外台。元朝置,秩从一品,御史台分司机构,设官、品秩、职掌同于御史台,置于江南与陕西。参见“江南诸道行御史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官署名。元至正十六年置,其长官为御史大夫,掌监所属
官署名。明洪武六年(1373)置,为户部五科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增设尚书、侍郎各一人。十三年罢。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藏贮户部发给岁修工料银及本部所征苇税、木税、砖瓦折银,以备支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①西汉宫中收藏图书档案之处,由御史中丞掌管。东汉以来御史中丞出为御史台长官,遂成为御史台的别称。②东汉置兰台令史掌书奏及印工文书,班固任其官,受诏撰史。后世因用作史官的别称。③即“秘书省”。高宗龙朔二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监察诸侯邦国。《周礼·夏官》: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巡行邦国,宣告法令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见“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
① 以黄金制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在汉朝亦称金印,但西晋以后则将此类印文者称金章,将印文为 “某官之印”省称金印。参见 “金印紫绶”。②铜印的别称。孔稚珪 《北山移文》: “至其纽金章,绾墨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