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水曹掾下,掌水利工程等事。魏晋沿置。
官名。见“刑部照磨”。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本指同官僚属,泛指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
官名。三国魏末置,西晋沿置。为匈奴左部长官,由“左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所统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为匈奴
即“大礼五使”。
官名。三国吴置。吴大帝孙权赤乌八年(245),分武昌为左、右两部,各设督一人,统兵马,职权颇重。右部掌管自武昌上至蒲圻的军务,以吕岱任此职,迁上大将军。官名,三国吴置,掌武昌至蒲圻的军事防务。《三国志
官名。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殿内省长官,置一员,正四品。官名。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
官名。明朝置,又作司理。见“司理”。官名,即“司理”,古代“理”“李”通用。见“司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