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高级官员子孙初仕不得任外官。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五月皇帝以敕具体规定:“现任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三品已上子孙各授官者,一切拟京官,不得拟州县官。”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①皇族女子封号。东汉皇女皆封县公主。南朝宋诸王女封县主。唐朝亲王女为县主,封县,视正二品。宋朝为命妇第五等,位郡主下。明朝郡王女为县主。清朝格格封授的第二等,郡王嫡出女得受此封,品同贝勒夫人。②“县令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及皇后等看病。北齐属门下省尚药局,员四人,六品。官名。皇帝的医官,即御医。《资治通鉴》梁天监七年:“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师失于治疗。注:“医师侍御左右,因以名官。后魏之制,太
学校名。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康熙二十三年(1684)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均准入国子监就读,始称官学。其后,二十七年、雍正二年(1724)、乾隆二十五年(1760)、嘉庆十年(1805)、道
清朝皇帝女之封号。和硕,满语,乃“一方”之意。清制,妃嫔所生之女及皇后抚养的宗室女儿下嫁时,得受此封,品级同郡王。据清末《公主册》统计,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和硕公主或长公主者共二十四位。公主名称之一,清制
①官署名。唐朝设于陆浑(今河南嵩县东北),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等官。属将作监。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官名。春秋晋置。上军之统帅。晋国军制分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门下省诰院官员,掌起草发布诰书之事。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北齐书·崔劼传》:“(崔劼)迁并省度支尚书,俄授京省,寻转五兵尚书。”其职掌与“度支尚书”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