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使司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一省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辖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科。置提学使一人,科长六人。
官署名。清置,掌教育行政,稽覈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设六科: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科长、科员分治。另设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以讨论其事。其长官称提学使,正三品。见《清史稿·职官六·提学使司》。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一省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辖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科。置提学使一人,科长六人。
官署名。清置,掌教育行政,稽覈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设六科: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科长、科员分治。另设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以讨论其事。其长官称提学使,正三品。见《清史稿·职官六·提学使司》。
官名,金设此官,位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属中央级的高级官员,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宰相。见《金史·百官一·序官》。参看“勃极烈”条。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大同府。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即中校丞。
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见“海事部”。
礼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宗室传》:“孙皎字叔朗,始拜护军校尉,领众二千余人。”武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孙皎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吴书·孙静传》子皎附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锻工中士、锻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一是辖县较多、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设于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典试委员会,参加口试的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