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团营
参见“提督京营”②。
参见“提督京营”②。
官署名。参见“柔远清吏司”。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三命。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见“县实业局”。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道路交通的禁令。下士爵。属员有胥、徒若干。《周礼·秋官》: 野庐氏,“掌达国道路,至于四畿”,“掌凡道禁”。官名。周设此官,掌通达国道至于四畿,管交通秩序及道禁
官名。初属少府,武帝元鼎二年(前115)更属水衡都尉。东汉省。官名,汉置,掌度量衡,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又衡官、水司空……七官长、丞皆属焉。”
见“资(1)”。
官名。北齐设置领左右局,属门下省。掌知朱华阁内诸事,宣传以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以领左右二人为主官,所属有左右直长四人。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