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调

提调

官名。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又称“提调官”。明制,顺天、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会试则以京官用之。俱设一员。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封闭内外门户,凡送卷、供应物料、弥封、誉录等事,皆跟随点检查封。此外,殿试亦设,用礼部尚书或侍郎。清制,顺天乡试以府丞充,各省乡试初以布政使充,雍正 (1723—1735) 间改用道员。会试以礼部尚书充。负责统筹安排考场内外各项事务。乡试中又分内提调、外提调,分别管理阅卷事和考试事。②清朝一些特设机构之专管官。如内翻书房、方略馆、实录馆、玉牒馆、律例馆、国史馆、武英殿修书处等均设,专司处理内部杂务及管理吏员、差役等事。③清末新设机构之职官。其地位职权,因机构而异。如度支部所辖币制局,即以提调、帮提调为主官; 而京师大学堂的教务、庶务各部门之主持人亦称提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详见各提调条。


官名。元世祖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属大都路,以刑部尚书—人提调司事,其职为承上旨处理指挥事务。见《元史·百官六·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清代内翻书房(属军机处)设提调,位在管理大臣下;方略馆、国史馆、律例馆、会典涫也设此官,位在总裁下,各局有总办者也设提调,乡会试有内外提调。凡提凋,皆掌调遣役吏,处理事务。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内翻书房、方略馆》,《清史稿·职官一·刑部·律例馆》、又《清史稿·职官二·国史馆》。

猜你喜欢

  • 司天台少监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

  • 财政部长

    官名。中华民国置,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

  • 省考核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六月二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党政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各级机关为实施考核,得于本机关内组织考核机构,以不增加人员、经费为原则。”各省政府

  • 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

  • 公主家史

    杂任职名。唐置,属公主邑司,员额二人,掌公主家杂务。

  • 内东门都知司

    见“入内内侍省”。

  • 学事

    官名。东汉中央政府机构所属员吏。如太常所属员吏八十五人中,有学事九人; 太仆员吏七十人中有学事三十一人。晋朝沿置,诸公及位从公者,其府所置属吏,西、东曹各有一人。

  • 左右屯卫

    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名领军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领外军宿卫, 所领府兵称羽林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见该条。

  • 左武伯

    “左武伯中大夫”的省称。

  • 安夷护军

    官名。三国魏置,治美阳(今陕西扶风以东),主降氐事务。西晋改镇安定。皆五品,与郡太守同。官名,三国魏置,驻美阳,掌归顺的氐族事务。西晋沿置,改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