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任
清制,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称为撤任。
清制,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称为撤任。
官署名,指左中郎将署,其长官为左中郎将,掌左署郎。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左中郎将”条。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环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环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环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管本司用于兴造的材料,员二人,正三命。下设掌材中士、掌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八人,食八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官名。金朝置,管理民养驿马。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
官名。骑马传递讯息的小吏。春秋时齐国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齐景公游少海,传骑从中来谒曰: ‘婴疾甚,且死,恐公后之。’景公遽起,传骑又至。”
清朝末年设度支部,下设十司:一、田赋司,掌土田财赋,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二、漕仓司,掌漕运覈销,仓谷委积,各省兵米谷数,合其籍帐以闻;三、税课司,掌商货统税,校比海关、常关赢绌;四、筦榷司,掌盐法杂
参见“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