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省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
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最高行政机构,以政事令为长官。世宗于重熙十三年(公元1044年)改为“中书省”,参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
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最高行政机构,以政事令为长官。世宗于重熙十三年(公元1044年)改为“中书省”,参见该条。
银行名。其前身为大清银行。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初改组为中国银行。次年四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分为六十万股,每股一百元,政府先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三日内政部公布的《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规定,水上警察事务得因必要情形,设局专管,其未设局地方由陆地公安局管理之。各省先后设置的水上公安局如下:安
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主持政务,肃宗时每人十日,德宗时每日一人。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初置,一员,从二品,为左骁卫长官,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卫上将军分知助铺。宋朝置为环卫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内史掌治国民。成帝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简称东平兵马司。元朝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置,掌辖境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官署名。见“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因以孝、 悌、睦、 婣任、 恤、 忠、 和“八行”取士,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以八行中选者充任。八年,令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后许与学生讲学。宣和二年(1120),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1403—1424)初罢。